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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申办国家第二批“公交都市”示范城市获得圆满成功

更新时间:2014-01-06 16:58:00点击次数:3797次字号:T|T

2013年11月2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公布“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第二批创建城市的通知》交运发(2013)652号文件。至此,保定市申办 第二批“公交都市”示范城市获得圆满成功。历时近半年,经保定市人民政府申请、省交通运输厅推荐、国家交通运输部专家评审等一系列申办工作,交通运输部已 经确定保定市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第二批试点城市之一。这不仅标志着我市公共交通行业的现状水平得到了国家交通运输部的认可,也标志着保定市在 未来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上将获得国家和省政府的诸多政策性扶持,即将驶入发展的快车道。

国家创建“公交都市”旨在推进城市交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资源环境压力,为全国其他城市公共交通 发展积累经验,同时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的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促进城市发展与城市交通的良性互动,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国内城市公共 交通发展滞后和被动适应的局面。交通运输部将在政策、项目、技术等方面,对创建城市给予指导和支持。
保定市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具有非常广泛和深远的重要意义。一是保定作为首都南部的生态屏障,创建公交都市有利于与京津石三大城市联手,发挥公共交 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作用,共同肩负减少京津冀城市雾霾、降低大气污染、维护生态安全的重任,全力打造美丽中国的首善之地和对外窗口,真正实现“蓝天”、 “碧水”。二是保定市是人口大市,创建公交都市有利于对区域公共交通发展起到引领作用,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加快城市发展空间拓展,实现 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一城三星一淀”城乡公交一体化目标的实现。三是保定市集“低碳城市”、“文化名城”、“红色之城”、“旅游之城”等荣誉于一体,创 建公交都市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城市知名度,是建设“对外开放城市”的新选择。四是有利于全面提升保定在首都经济圈的战略地位,创建公交都市不仅能成为提升保 定在首都经济圈战略地位的新动力,还会对提高中国第三大增长极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水平产生重大意义。
长期以来,保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国家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之后,通过不断加大在城市公共交通方面的投资力度,使保定 公交在“质”和“量”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保定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截止2012年底,全市共有公交车辆折合1837.8标台, 每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为15.1标台,日均客运量45.5万人次,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30.3%,初步形成了安全、快捷、方便、环保、舒适的 公交服务网络。2012年,保定市政府更是投资4亿元一次性完成了689辆液化天然气(LNG)公交车的购置更新,使保定市绿色新能源公交车辆的推广应用 走在了全国前列。
按照“公交都市”示范城市的创建要求,未来5年,我市将抓住创建“公交都市”的机遇,用全新理念引领城市发展,着力在公共交通的线网布局、设施建设、技术 装备、运营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逐步形成以轨道交通及快速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为补充、慢性 交通为延伸的公交发展模式,构建安全、快速、便捷、高效、低碳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持续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如期达到“公交都市”各项标准 指标要求,并在“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一城三星一淀”公交一体化、公共自行车系统、公交专用道建设、城市公交经营管理理念等方面在全国地级市中起到良好 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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