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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65岁以上老年人可办理公交老年卡啦!

更新时间:2019-08-29 19:16:50点击次数:7894次字号:T|T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2019年9月1日起,市公交总公司开始办理65周岁以上老年卡业务,办理后即可使用。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2019年9月1日起,市公交总公司开始办理65周岁以上老年卡业务,办理后即可使用。

办理条件

户籍所在地为保定市主城区年满65周岁以上(以身份证为准) 老年人;户籍所在地为非本市主城区的,需开具现居住主城区社区的长期居住证明。

办理要求

办理老年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显示为非本市,需开具现居住社区的长期居住证明),一张一寸免冠近照(一年之内),10元办卡成本费,同时交纳保险费20元(每年7月1日后交纳下半年保险费10元)。

使用须知

老年卡每年可免费乘车720次,有效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乘车剩余次数跨年作废。乘车时需携带正卡及副卡(贴有照片的保险凭证)。老年卡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

每年12月需携带身份证和乘车卡的正、副卡,交纳次年保险费及充值下一年度乘车次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办理地点及时间

市公交总公司公交卡服务中心(客运中心东行200米公交总公司办公楼一楼)。

营业时间:上午8:30—下午17:30(周六日、节假日不休息)。

温馨提示

一、满65周岁老年卡从9月1日起执行长期办理,建议符合办理条件的老年人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办卡高峰。

二、原7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的“老年卡”正常使用,不需更换新卡。

三、老年卡如果丢失后需持身份证及一张一寸免冠近照,到公交总公司公交卡服务中心办理补卡手续,未补卡时一律按照公交总公司相关规定投币乘车。

四、老年人在乘车时需注意自身安全,选择错峰出行,尽量避开乘车高峰期。乘车时,应提前备好乘车卡,待公交车停稳后再依次上下车,上车后坐稳扶好,避免车内出现急刹车等紧急情况而发生意外。行动不便的老人,应尽量由家人陪伴乘车,确保自身安全。

(编辑: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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