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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招工简章

更新时间:2014-07-10 17:17:00点击次数:5195次字号:T|T

为满足市民对公交出行的要求,不断扩大公交服务范围,为百姓提供更优服务,同时为企业和社会培养一支驾驶技能娴熟,职业道德高尚的公交车驾驶员队伍,保定市公交总公司面向社会招收、培养公交车驾驶员。

一、招工条件
1、年龄:21-- 35周岁,有A1、A3资格人员条件可放宽。
2、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58米以上;矫正视力1.0以上,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4、无任何社会违法违纪记录。
二、报名
1、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转军人携带复转证等各一份,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有A1、A3驾驶证人员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自2014年7月10日起,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3、报名地址:保定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劳人处(保定市裕华东路1209号)
三、其他说明
1、具有A1、A3驾驶本的人员,经面试、体检、考试合格后与保定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招、调手续。
2、面试、体检合格无A1、A3驾驶本的人员,由保定公交总公司负责组织培训,培训期六个月,培训费18000元。其中保定公交总公司负担13000元, 个人负担5000元(仅限于本次培训)本次培训不合格,需延期培训的费用自理;培训期间的生活等费用由个人负担,除此之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培训结束取得 A3驾驶证资格,经考试合格的人员,与保定公交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招工手续。
咨询电话:   3355791、3355979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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